衡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衡政发〔20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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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06]36号),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构建大市场、大流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作用,特提出我市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一、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我市“十一五”时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服务产业和服务群众,发挥流通的先导作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通过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稳妥推进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民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
我市“十一五”时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将我市建设成具有较强辐射功能、充满经济活力的区域性现代商贸流通中心、全国枢纽一级节点物流中心城市。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到2010年达到387亿元人民币,力争年均增长14%。
——大型龙头企业。到2010年全市建成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市场达到25家,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市场达到4家,50亿元的市场1家。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3年内,建设乡级连锁超市、便利店175个,村级连锁超市、便利店3000个,达到65%的行政村和85%的乡镇建立和改造标准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
——农贸市场改超市。重点推动经济发达、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的农贸市场改超市,5年内完成10家左右的农贸市场改超市。
——连锁企业店铺数发展到300个,连锁企业销售总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达到15%左右。培育3家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的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1家经营业态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集团;2家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连锁企业。
——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初步建成以松茶、白沙洲两大一级综合物流园区和13个二级专业物流中心的物流网络,使我市成为湘南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
——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与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相结合,提高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促进内外贸经济协调发展。到201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0亿美元,其中出口8亿美元,年平均增长20%以上,进口2亿美元,年平均增长15%左右。
二、大力推进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连锁经营要向多业种、多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中心、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积极发展连锁大型综合超市和仓储式商店,大力发展特色连锁专业店和专卖店。
大力推进特许经营。在完善直营连锁的基础上,鼓励特色突出、具有知名品牌的连锁企业,运用商品、商号、配送、经营管理等优势,发展特许经营和专业连锁,整合社会资源。
加快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和经营规范,培育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和内外贸一体化、产销一体化的大型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稳步推进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
积极探索发展现代物流。进一步完善我市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立体化综合运输网络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多式联运及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松茶、白沙洲两大综合物流园区;支持大型连锁、批发代理、第三方物流和大型工业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综合性与专业性并存的多层次、多类型物流配送体系。
推进批发业经营,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升级。根据《衡阳市2003-2020年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现有批发市场功能改造和提升现有市场的经营规模和辐射能力。加快雁城千亩大市场、西园农产品市场、酃湖小五金市场、江东皮革、家居小商品市场、农资、农机市场、粮油市场、姚家山钢材市场扩建的建设步伐,启动和规范旧货市场;布局三条专业特色一条街。
提高批发市场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能力,促进批发市场交易主体由单纯追求交易数量向注重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转变。
发展新型零售业态,改造和调整传统零售业。加强城乡零售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城市中心商业区,建成解放路、人民路、和平路、广东路等商业特色街,加快华新开发区、红湘南路、衡州大道沿线商业网点布局建设,拓展新兴商业区。建立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和开业的听证制度,完善审批程序。合理规划并适当控制大型零售店和大型购物中心的建设,我市商务中心区(CBD)要限制大型综合超市的发展,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要有商业网点布局规划,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打造1个商贸中心区、7个副商贸中心区、13条特色街。进一步推进连锁经营的发展,发展厂家直销中心、邻里中心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改革城乡零售体系,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加快农村零售商业网络建设。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
优化信息网络资源配置,加强信用平台建设、预警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和平台,使其成为流通信息化的基本载体,加快建立包括有形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工商企业网络营销系统等电子商务基础网络服务平台,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商务试点,努力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结合。加快现代技术手段在流通企业及相关企业的普及应用。在零售企业广泛推广条形码技术、时点销售系统(POS)、管理信息系统(MIS)和电子订货系统,并逐步引进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SCM)等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
四、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商贸流通企业集团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集体所有制流通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支持各类流通企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资产为纽带、品牌为载体,开展资产重组和业务联合,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实现商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培育10家(如华源、香江、晶珠)具有品牌和自主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流通企业集团。加快培育国内企业自主品牌。对百货商场等零售企业进行分等定级,促进企业加强设施改造、提高服务水平。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广泛宣传老字号文化,着力把老字号做强做大。
五、扩大对外开放,加速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
(一)加大商贸流通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大型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促进流通企业实现经营方式、营销技术和管理手段的创新与提升,推动企业在对外开放的竞争中发展。
(二)扩大对外贸易,转变出口贸易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贸易方式,扩大加工贸易出口,改善出口产品结构,促进我市出口产品从高能耗、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转变,建立外贸发展基金,扶持壮大出口主体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逐步实现我市出口企业从处于国际分工的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发展。
(三)加强国际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和国际大型流通企业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体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走出去”宣传力度,有序成熟地引导我市名优企业走出国门发展,到国外投资兴办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要有新的发展。劳务输出要逐年增长,到2010年,全市年输出各类人才达到5000人。
六、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整合基层供销社网点资源,加快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经营。加强农资品牌建设,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创建让农民“放心、称心、省心”的农资品牌,服务农业生产。
抓好“双百市场工程”,重点抓好西园农副产品等批发市场的搬迁及改造。积极引导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商品连锁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
抓好“信福工程”和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动商务信息下乡,让农民足不出户而知天下,在家门口就能够了解与生产生活相关的市场信息,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按国家标准升级改造、规范管理。
七、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
推进“双进工程”建设。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消费进家庭”为主题,改造、提升、完善社区的商业服务网点,加强新建、在建社区商业网点配套建设和老社区商业设施改造。限制在居民楼底层开设油烟污染重、噪音大的“底商”,避免扰民。在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形成体系完备、功能健全、布局合理的现代服务体系,使社区商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
大力提升餐饮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大力推进餐饮产业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与食品工业的结合,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促进餐饮业向品牌化、连锁化、多样化、现代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传统餐饮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品牌战略。培育扶植10家我市名牌,挖掘、恢复、振兴我市餐饮老字号。发展餐饮业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进一步丰富餐饮经营的内容,使原本具有饮食功能的餐厅,也具有社交功能、商业功能和娱乐功能。提升餐饮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引进并运用现代化管理的方法,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餐饮企业关键控制点(HACPP)管理;到2010年,全市有20家实现具有知识化、专业化、有良好品质的餐饮企业集团;提高我市餐饮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把我市餐饮业推向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积极引导规范住宿业发展。大力发展经济型饭店,引导住宿业面向大众服务。积极引导住宿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
规范发展其他生产生活服务业。要大力发展文化、娱乐、健身、足浴、保健按摩、美容美发业。加强拍卖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对典当业的宏观调控及市场准入管理,优化地区布局。进一步促进旧货业健康发展。
八、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加快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诚信兴商”活动。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商业欺诈。建立零售业风险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囤积居奇、误导市场、加剧市场恐慌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衔接,开展跨部门执法协作。
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力度。重点要抓好酒类产销监督管理、定点屠宰、报废汽车拆解、拍卖、典当、直销等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市场调控,抓好城乡市场监测体系建设。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及其它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商品和流通产业的调控与监测,建立覆盖全市市场的监测体系。
九、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衡阳市发展商贸流通业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牵头,下设“衡阳市发展商贸流通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下设“专家委员会”,聘请国内外的经济学者和商贸流通业专家作为联席会议常年顾问。
2、强化目标管理。将发展商贸流通业工作列入各城区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责任落实。
(二)规范市场准入,改进市场监管
1、按《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衡阳市2003-2020年城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制定商贸流通业经营网点和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市场准入听证会制度,完善项目审批程序,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2、依法行政。对商贸流通企业及连锁经营企业的各种检查,应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协调,推行多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罚没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设立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07年开始,市财政预算每年从第三产企业税收增量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衡阳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国家、省二级相应引导资金配套,以适应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要求,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全市商贸流通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场、大型物流业、步行街及会展业等大型项目贷款贴息和自主创新品牌的培育和推介。
(四)提供用地保障
1、优先安排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的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用地指标,要确保现代商贸流通企业用地的需要。
2、商贸流通企业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其土地出让金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减免。
3、对现有企业利用国有土地建设现代商贸流通项目,原土地属行政划拔的,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地;原土地属出让的,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改变为商贸流通项目用地,补交土地差价后重新补办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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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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