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浪
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正处于集中整治向长效管理过渡的节点,能否巩固整治成果,笔者认为关键要围绕改变影响农村环境的不良习惯,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制度约束,坚持长效管理,坚持长期引导。用制度约束不良习惯,用奖励鼓励良好习惯,形成自觉爱护环境、主动维护环境的民风,达到农村环境自治良性循环的目标。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靠引导来改变“事不关己”的习惯。整治工作是一项持久战,也是一场动员战,政府与群众应各有所为。首先,政府的主导作用是通过宣传发动、完善设施、规劝引导、指导服务来体现,各级干部率先示范重在积极引导,带着群众干只能是一个过程。其次,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整治工作的关键和核心所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第一位的工作就是发动群众,第一大任务就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环境整治工作能不能坚持下去,能不能取得长期的效果,也就取决于居民参与程度高不高,是不是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把农村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大力推行“门前三包”,各扫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门店和坐落单位 “门前雪”,引导群众自我管理,努力实现环境整治由事后处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
二是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用合力来改变“管理空缺”的习惯。珠晖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城市与农村、地方与铁路、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乡镇与坐落单位之间的复杂关系,厘清各方职责至关重要。首先,须坚持属地管理。这是根本和基础,乡镇对整治工作负有首要的管理责任,即使不属于乡镇职责范围,也应该及时衔接,妥善处置,不能出现公用区域管理的推诿扯皮,造成已经形成的制度搁置,造成整治清理工作的反弹。其次,坚持条块结合。谁分管,谁负责,相关部门要主动牵头担当,各负其责;谁联点,谁负责,区直后盾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第三,坚持干群共管。充分调动居民对村组公共区域主动管理的积极性,探索责权利相结合的共管方式,试行居民举报、留置,执法部门处罚的办法,重点整治城乡建筑、生活垃圾整车倾倒农村道路两侧、荒山空地的行为,逐渐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的网格化管理。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用细节改变“随意处置”的习惯。城区农村结构复杂,开展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能搞“一刀切”。如在农村垃圾清理方式上,远郊地区可考虑分类减量、就地处理,以掩埋、焚烧为主,实现生活垃圾由末端处理向源头分类的转变;近郊地区可实行垃圾集中收集、集中清运。如在垃圾分类问题上,可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通过分类回收,循环利用,实现由被动处理向主动开发利用的转变,具体操作方法要简便可行,容易被群众接受。
来源:珠晖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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