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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的
2014-04-21 13:18:52 字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场,区直机关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衡冶社区服务指导中心:

  现将《关于做好2014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珠晖区委宣传部

  2014年4月18日

  关于做好2014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湘职改〔2005〕3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14年我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的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学”。“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概括、新阐释等。“中国近现代史”主要考核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历史知识。“思想政治工作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基本脉络、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队伍和基本载体,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事政策。

  为了便于广大政工人员把握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丛书范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有关参考资料。

  四、考试地点

  根据报考人员分布情况和就近集中的原则,分片设立考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步骤

  考试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1.报名。3月20日至4月15日,参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到所在厅局和市州报名;4月18日至4月25日,省直厅局(单位)和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汇总后到省政工职评办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省直有关厅局(单位)到省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各市州报考人员在当地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14年5月17日和5月18日(星期六和星期日),5月17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00—5: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18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学”。

  3.成绩通知。省政工职评办于7月上旬将考试成绩通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厅局(单位),7月中旬以前考试成绩要通知到每位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本年度开始3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如成绩有效期内,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无相应空余岗位,其成绩自行失效。2013年及之前通过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的考生,其成绩有效期不变)。

  联系人:曾劲;联系电话:0731—84588520。

  附件:1.考试报名表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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