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5] 2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针对我区2014年10月至12月已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将按照新缴费比例重新结算。
2015年9月30日
来源: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wap.zhuhui.gov.cn/content/2015/10/22/7202578.html
根据国发[2015] 2号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针对我区2014年10月至12月已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将按照新缴费比例重新结算。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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