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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2022-06-24 16:19:37 字号: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措施】

自2022年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湖南省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2.《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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